疾病预防中医与营养是未来方向你认同吗?
认同?目前大多数疾病主要是由于现代的不良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容易接受,甚至连中老年人也从良好过渡到不良而造成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的亚健康状况曾否听说过?而现在每个家庭无论老少大部分都不良!比如:传统的中医理论,早睡早起,不熬夜!心态平衡,减少精神压力!饮食规律,不暴饮暴食!每天运动量大,特别是早上补足水分后运动能促进新陈代谢和血液循环,清洁肠胃和血管垃圾,从来很少随便使用任何药物!健康得很自然。要认识做到良好就能防未病!,未来方向应遵循中医理论原则,使人类健康更自然
预防医学是专门的学科,目前起作用最大的是防疫和营养,比较公认未来方向是基因治疗。中医治未病概念提的很早(实际上所有的传统医学都提到这个问题),但实际作用目前看来实用性确实有限,可以作为防控体系的补充,单靠中医和营养搞预防,不说别的,瘟疫爆发,中国人口很难过亿
中医很早就提出治未病,治病以防治为主,但世人都不喜欢防治,总是养虎为患去养病,临死抱佛脚的大有人在;也应了那句前三十年命换钱 后三十年钱换命。有很多就是明知山有虎 偏往虎山行,世人都知道抽烟有害健康 醉酒伤肝。有句话叫药要能治病,皇上活上一万年。真正治病是药之性偏纠人之偏,最终还是靠自身五脏器官发挥作用。渴了喝水防脱水,饿了进食防晕倒。预防是在中医指导下,营养均衡摄入,不得暴饮暴食,暴怒压抑,中医治病理论就是药补不如食补,是有内在联系的,不存在完全分离!
中医是怎样治疗疾病的?
中医冶疗***和顽固性皮肤病,疗效较独特,通过冶愈后长达6年均无复发,只是冶疗时间稍长,全身***长达10月左右,短者半年时间,一般以纯中药为丸内服,外擦秘方酊剂,二者必须配合冶疗。对于顽固性皮肤病,、同样以内服为主,外擦为辅,冶疗时间最长者为3个月,后期应保持每天服一次纯中药,以防止复发,短者也在1一2个月,基本无复发。另外是腰椎间突出,骨质增生引起腰腿膝疼痛,用纯中药为丸,每日三次,曾经是抗美援朝的志愿军老战士,去年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引起腰腿疼痛,麻木,不能行动,当时去开州区某私营骨科专科医院就诊,医院当时要患交5.8万元动骨科手术,由于患者钱不够,最后打电话求助(因他是同镇不同村),我在重庆市渝北区,离患者还有900多华里,我将他的病情祥细了解分析后,以中药为丸,从去年9月开始到今年8月止,刚好一年时间,早在今年了3月能自己活动,只是腿脚麻木,所以又接着调换药方,他自已还在地里种马玲薯,玉米收了1500多斤,马玲薯1200多斤,还种有红薯1000多斤,均是自已背回家,但要求他每次只背30至40斤,至今活动自如,现年已81岁,他姓名叫罗安前,抗美援朝老战士I
感觉头条很多所谓的中医(估计都是民间游医),说得比唱得好,吹得没谱,啥癌症、糖尿病都不在话下,啥都敢说。提醒一下大家,有病去大医院治,哪怕看中医也要去正规的中医院,千万别信啥***、神医、祖传秘方,千万别信高手在民间(民间中医高手五十年代都被招进公办中医院了,现在很多中医院的医生都是师承的),千万别看墙上挂的锦旗、照片,千万别听他说是几代传人。说的越神、说啥名人都是他治好的,越不可信,基本都是忽悠的,有可能是骗子。相信科学、相信***。
现在找中医治病的,特别是找个体诊所治病的病员,都不是一般的简单的病,都是西医旡法治了才来找中医。所以不是缓解的问题,而是治愈的问题,一次有效的问题。如果旡效,就门开旡人。所以作为中医人员,要加倍刻苦钻研业务。广阅各类医书。努力努力再努力!!才能把患者留住,让他病情缓解,最好康复!
在中医学范畴里,可以说没有“新的病”,只有“病的人”,治疗方法的确定不仅取决于“病”,更取决于“人”。离开人只看病往往行不通、看不好。
中医无论是预防还是治疗,都会紧紧围绕“人”,而且是“这个人”的变化和反应。
一个人的体质特点,往往决定他容易得什么病,得了病以后又向哪个方向发展,都有一定的规律性。
如肥胖的人多痰湿证、气虚证,瘦人多火热证、阴虚证;火性体质的人受寒后容易化热,而寒性体质的人容易伤阳。
再者,人体非常复杂,特别是老年病人,几十年的经历,生存地气候的长期影响、生活工作中的心情变化、常年的饮食起居习惯等等,都会改变身体的气血阴阳,病机的变化错综复杂,往往许多病证集于一身。
其中哪些病痛要先治疗、哪些可以缓一步,都是医生要仔细考虑的问题,中医称之为“标本缓急”。不看到病人、不仔细诊察,是很难判断的。
举个例子:同样是[_a***_]感冒,都表现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但有汗与无汗者的治疗却完全不同。可见中医注重“病的人”,而不仅是“人的病”,看病的风格与西医很不同,这就是为什么中医也称为“个体医学”。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alerifajar.com/post/8404.html